@宁德人 好消息!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项新政今日上线→
日前
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
关于开通“省内跨中心冲还贷”业务的通知
宣布自9月21日起
正式上线“省内跨中心冲还贷”业务
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
开通“省内跨中心冲还贷”业务的通知
各办事处(营业部):
为贯彻落实省委“深学争优、敢为争先、实干争效”要求,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,减轻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压力。根据省住建厅工作部署,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宁德中心)开通“省内跨中心冲还贷”业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对象
在宁德中心缴存公积金并已在省内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(组合)贷款,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主贷人及其配偶。
二、 办理材料
(一)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;
(二)结婚证。
三、 注意事项
(一)主贷人未办理“冲还贷”业务的,其配偶无法办理“跨中心冲还贷”业务。
(二)由于各公积金中心的委托冲还贷时间和提取规则不一致,提取规则以缴存中心为准,划款时间以贷款中心“冲还贷”的日期为准,缴存地属宁德中心的,提取规则按我中心逐月冲还贷业务相关规定执行。贷款地属宁德中心的, “冲还贷”划款日期为每月20日。
(三)已申请“冲还贷”业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,若进行跨中心账户转移,该个人账户“冲还贷”将予以停冲。
(四)办理“省内跨中心冲还贷”业务的其他规定按照《宁德市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四 、执行时间
本通知自2023年9月2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3年9月1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《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“省内跨中心冲还贷”业务的通知》的解读
职工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:
1.缴存在宁德中心;
2.缴存职工为该笔贷款的主贷人或配偶;
3.在省内(厦门暂未开放)其他公积金中心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;
4.已偿还首期贷款本息且当前无逾期。
二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职工为主贷人的,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;职工为配偶的,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。
三、业务申请后什么时候生效?“冲还贷”业务在签约完成后的次月生效。
四、申请人不是主贷人,可以单独申请吗?
该业务需主贷人已办理“逐月冲还贷”,配偶方可申请。
五、在宁德申请办理的,划款时间是以宁德为准吗?划款时间以贷款中心“冲还贷”日期为准。例如:李先生现在宁德申请办理泉州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则划款时间是以泉州中心“冲还贷”划款日期为准,为每月15日。
六、可以同时办理“还本金”业务吗?因贷款属地不在宁德,系统尚未实现跨中心还本金功能,不能同时办理“还本金”业务。
七、异地组合贷款的,商业贷款本息也可以一起冲转吗?“冲还贷”签约时,以缴存地中心的提取规则为准,在宁德中心缴存的职工申请“省内跨中心冲还贷”业务时可同时冲转商业贷款本息。
八、若因工作变动办理个人账户转移,该业务仍会执行吗?情形一:办理宁德市行政区域内个人账户转移的,如:工作地由福安市变动为福鼎市,则该业务不受影响,继续执行。
情形二:办理福建省内(厦门暂未开发)个人账户转移的,该业务将停止,缴存职工可到新缴存地中心重新申请。
情形三:办理省外个人账户转移(异地转移接续)的,该业务将终止。
九、线上可以办理该业务吗? 该业务暂仅支持缴存职工到当地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提交申请。来源: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
编辑:蓝青
审核:卓金芳 周邦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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